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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父亲因对女儿罚站,竟直接被逮捕入狱,被控三级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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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erd2025-05-18 17:37:23


    最近在YouTube上面有一个非常火的视频标题是《华人父亲因对女儿罚站,竟直接被逮捕入狱,被控三级重罪!》。非常不幸我就是这个视频的主角,那个倒霉的父亲。(视频的网址链接我不知道能不能直接贴上来,反正这个标题搜一下也就能找到了)
先跟大家通报一下这件事情最后的处理结果。
被逮捕以后在监狱待了一个晚上,第2天我被取保候审,12天以后检察官认为案件Not suitable for prosecution直接撤销了案件。对于任何有美国生活经验的人都可以知道,以美国的司法效率哪怕是处理一张交通罚单,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撤销或者被处理。在法庭第一次举行听证会的前一天撤销起诉,我都可以感受到检察官的迫不及待。之所以会这样,我估计可能检察官也觉得这件事情实在过于荒谬,多耽误1天政府可能就需要多赔1天的钱吧。所以那些说我违法或者批评我不懂美国法律的朋友可以停止争论或批评了。不是我做了违法的事情,而是警察不懂法错误的逮捕了我,我是单纯的受害者。注意,这个案件甚至不是被法官因为证据不足而宣判无罪或者dismissed而是检察官认为根本就不应该被起诉而主动撤销案件。

  下面我会从事情发生的经过和法律层面详细的叙述整件事。

  这件事情的起因是,我的两个双胞胎女儿打架,准确的说应该是妹妹打姐姐,然后她妈妈制止妹妹,这时妹妹觉得妈妈是在偏袒姐姐,就发脾气打妈妈。我太太是那种性格非常弱的人,没办法处理妹妹。于是我为了隔离她们,把妹妹锁在门外。为什么锁在门外?是因为美国的房间所有的锁都是可以从门内打开的,把她关在任何房间她都可以自己开门出来。大约十分钟左右,她妈妈就把她放了进来,这是通常让她反省和控制情绪的时间。后来她们继续打闹,在打闹的过程中,姐姐把妹妹锁在了门外,这是她们经常做的事情,有时锁外面的门有时反锁自己房间的门,被锁在门外的那个就会用力拍门。我不知道家里有几个小孩的家庭孩子之间是不是也经常这样做,反正这种事情在我家每天都要发生。哪怕我是独生子,记得那时读小学的时候在学校跟同学打闹也会几个人把另一些人关在教室外面堵住门,有一次堵门把教室门都踹坏了还陪过钱。这也是后来为什么邻居和警察敲门我没有回应的原因。你们在视频中也看到了,他们敲门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表明身份。至于那些说六岁小孩不可能敲门那么大声的,你们一定没有孩子。后来敲门声越来越大,我才跑出去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我出去的目的仅仅是出于制止她们继续大声敲门,结果一开门就看到警察跟我的孩子在一起,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妹妹是不是闯了什么祸被别人报警了。作为父亲,当你看到你家孩子把警察都给招来了,心情一定不会好,所以理所当然的会表现出愤怒。我相信换做任何家长看到这一幕都不会和颜悦色。后来了解了警察来的目的,我以为警察因为“热心的”邻居报警只是帮助我女儿找父母,找到了他就可以离开了。而我说的那些话,根本就不是问题,至于为什么,我会在下面的法律层面做详细的解释。
整个过程,从邻居第一次回来看见她在外面哭,然后第二次仍然看到她在外面报警,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邻居第一次是她刚刚站在外面罚站的原因。随后邻居进了自己的家。等邻居出门第二次看到我女儿实际上是她当时已经被她姐姐关在门外的原因。我当时在自己的房间并不知道整件事情,而不是我故意撒谎。虽然我撒谎或者没撒谎都不会影响整个案件的性质,但是我有必要为自己的名誉澄清一下。
    至于网友提到的安全性问题。我说过这是他们经常玩耍的地方,不存在任何安全性的隐患。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基本上每一个邻居甚至小区里面的每一条狗,都认识她们。作为这里唯一的华裔双胞胎女孩,一定是会受到关注的。你们想象一下自己在国内一个不到一百户人家的封闭小区住进来一对金发碧眼的双胞胎小女孩。这也是她们在外面哭都会有邻居报警的原因,我也不认为邻居报警有什么恶意,她可能只是以为她跟父母走丢了独自回家找不到爸爸妈妈着急而已。
后来的经过你们都看到了视频,我被戴上手铐送进监狱,在监狱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法官定了1500美元保释金然后交了保释金保释出狱。因为这是家庭犯罪所以法官还给了我一个禁止接触令,我不能回家并且要跟我的太太和孩子保持至少500英尺的距离,所以出狱以后住在了外面。我收到这个禁制令的时候真的觉得挺讽刺的,我因为疏忽照顾孩子被起诉,现在有了这个禁制令我的孩子就彻底“被疏忽”了,我想照顾她们都不行。第二天儿童福利机构的就去了孩子学校了解情况,把孩子分别单独叫到一间办公室问问题,问了很长时间,具体问了什么,孩子后来也没法逐一仔细说的很清楚,只是有一个问题她说她很骄傲的回答了,那就是工作人员问她:你怕不怕爸爸?她很神气的告诉她妈妈说,她回答她才不怕爸爸呢,有时爸爸凶妈妈的时候,她还保护妈妈。我太太后来告诉我,放学的时候儿童福利部门的两个工作人员就跟着她们一起来了我家,亲眼看到我两个女儿直接冲进隔壁的那个老奶奶(也就是在视频中那个端着碟子吃饭的)家里往人家床上蹦,那个老奶奶拿给她们一大桶冰激凌,当老奶奶知道是儿童福利部门的上门调查,她告诉工作人员我是一个好父亲,两个小孩平时每天都是这样在家附近这样玩的,没有任何不安全,昨天她也在家,如果她们有什么事情会直接跑到她家里来。工作人员在我家附件转了一下,然后检查了她们的房间,检查了我家的冰箱。过了两天打电话通知我去儿童福利办公室谈话,她们说她们看了案卷,调查以后觉得整件事情有点难以置信,然后不停的跟我说I'm sorry表达同情。
20号的下午,我发邮件询问法庭指派给我的免费公共律师,问他什么时候举行撤销禁制令的听证会,他说他帮我去查查看,结果没过多久他回信告诉我,我的案件已经被检察官撤销了。通过这个细节你们也可以看出指派的免费律师有多不靠谱。不过整件事就这样结束了,让我都有些不知所措,心想这么多天想好的剧本就突然结束了,三级重罪从被逮捕到结束一共12天,真他妈太儿戏了,被逮捕的那天出动了三台警车,搞了那么大场面好歹也稍微认真点啊,就这样虎头蛇尾。我一个朋友发生一起只是保险杠被撞的小车祸,因为车辆保险过期被控二级轻罪都折腾了几个月才被dismissed。


    这个事情的整个经过说完了,下面来谈谈这个事情的法律问题。
    跟大多数网友想象中的我是一个低素质无知法盲形象正好相反。我在国内大学学习的是法学专业,而且学校挺好,成绩也还行。当时我表现的轻松,不是因为无知,而是因为自信。尽管我不了解美国法律的细节,但是有一个简单的法律常识,那就是任何过失犯罪无论是疏忽大意的过失还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要被定罪量刑通常要有实际的损害结果发生,结果发生与否是定罪的依据,损害的大小是量刑的依据。具体到这件事,对于一个起点刑罚是五年有期徒刑的联邦重罪要指控我Neglect of a child,就必须我的孩子事实上已经发生了一些非常不好的事情,至少也得像那个警察说的,触发了安柏警报,但是很明显,我的孩子当时好得很,她当时表现的害怕是真以为她打了妈妈警察来抓她的。所以当他跟我说那些话的时候,我笑着跟警察说,我知道了,我只是当成他是善意的提醒。(不过事后看视频里他兴奋的用对讲机跟同事说他发现了一起非常非常严重的儿童忽视案件,就可以知道他的伪善了)毕竟在刑法中neglect通常与negligence紧密相关。佛州法律对 Neglect of a child 的定义是:
1. A caregiver’s failure or omission to provide a child with the care, supervision, and services necessary to maintain the child’s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food, nutrition, clothing, shelter, supervision, medicine, and medical services that a prudent person would consider essential for the well-being of the child; or
2. A caregiver’s failure to make a reasonable effort to protect a child from abuse, neglect, or exploitation by another person.
Except as otherwise provided in this section, neglect of a child may be based on repeated conduct or on a single incident or omission that results in, or could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result in, serious physical or mental injury, or a substantial risk of death, to a child.
尽管法律出于更严格保护儿童的目的,而增加了could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result in, serious physical or mental injury, or a substantial risk of death, to a child. 这种加在过失犯罪的特别条款在刑法理论中通常是为了保护特定法益单独明文列出一种危险犯,作为对过失结果犯的补充。在任何国家的的刑事法律体系里面reasonably be expected 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比如,你把孩子扔到高速公路上,放在悬崖边上不管不顾可以被认定是reasonably be expected ,这种reasonably be expected必须是在常识上没有争议的。因为法律尤其是刑法是社会底线而不是上限,你不能用最高的安全标准来制定刑法否则监狱多少都不够用的,所以我相信把她们放在家门口每天玩耍的地方一定不会是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result in。而且不仅仅是reasonably有危险还要可能导致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或者死亡,比如你把孩子放在冰面上,虽然有足够的reasonably be expected他有滑倒摔伤的危险,但是不会导致严重的身体或者精神伤害。我住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高级富人区,但是也绝不是阿富汗索马里或者亚马逊的热带雨林。如果在家门口都要担心could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result in, serious physical or mental injury, or a substantial risk of death, to a child 那么我住在这本身就是原罪了。我认为她们在那里很安全不是我想当然,而是在客观上,我住的社区过去没有发生过一起儿童被绑架或者导致儿童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案件,加上邻居的证词我有充分的理由驳斥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至于很多网友说的那些危险都是停留在想象当中,你可以每天给自己加很多类似自己孩子在那样的环境可能被绑架被变态性侵,甚至想象她们当时一个人待在每天玩耍的地方会有多么绝望和害怕这样的内心戏,但是法律不可能根据这些想象中可能发生的事情来给一个人定罪。
    而法条第一款所规定的那种长期疏于照顾儿童跟我就更没有关系了,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怎样的父亲,每天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各种定期体检记录,牙医记录,儿童福利中心工作人员的检查结果这些都是没有争议的证明材料。

    至于有些人把让孩子去门口罚站看作不可接受故意虐待的行为,且不说她会不会老老实实一动不动的的站在平时玩耍的地方,就算她真的老老实实站在门口半个小时我也很难认为这是一种虐待行为。如果法官觉得在我孩子动手打妈妈以后被要求罚站是一种虐待行为,那我宁愿坐牢也要让她罚站。很多人说孩子会动手是因为父母教育,是父母的错。这个问题我说两点,第一,每个孩子的天性是不一样的,我的双胞胎女儿两个人没有分开过一天,吃的,用的,受到的教育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姐姐就温和很多,从来不会动手打人,在家里都是被妹妹欺负,在外面也很软弱,在学校被别人欺负都是妹妹出头去保护她。妹妹无论在哪里都是一点亏都不能吃,姐姐就是无条件的谦让。这个真的跟教育没有任何关系。第二,就算是我教育的错,你总要让我改正这个错误吧,难道放任下去让政府教育?没做过父母的很难理解,有时看那些辅导孩子作业然后父母崩溃的短视频,不知道其他父母看了会怎样,反正你从不曾发现我笑中还有泪。对那些没有孩子的人,我想起郭德纲说过的一句话,没吃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若吃我苦未必有我善。

    在里面看到最多批评我的就是,来美国居然不懂美国的法律,居然把小孩一个人放在家门口,怎么能这么无知?但是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我认为自己没有违法,检察官也认为我没有违法,而当事警察和你们当中的一些人认为我违法。所以要么检察官跟我一样无知,要么你们无知。哪怕是身在美国也可能是盲人摸象,就像小红书上讨论美国收入一样,更别说那么复杂的法律问题了。在美国每个州对于看管儿童的法律是有极大差异的,比如我曾经居住过的犹他州,在2018通过了 the Free-Range Parenting Law 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孩子的活动内容以及活动范围而免遭疏忽照顾的起诉,所以在犹他州,别说把孩子一个人扔在家门口玩,父母就是让他去附近的超市打酱油都是可以。
    至于罚站是不是体罚,体罚是不是违法,你们可能很难相信,在佛州,法律明确规定公立学校有体罚学生的权力,有兴趣的可以去看Florida Statute § 1003.32 和1002.20的原文,连体罚的实施程序和定义都有。法律把“体罚”被定义为“教师或校长为维持纪律或执行学校规定而适度使用体力或进行身体接触。这不包括教师或校长为自我保护或保护其他学生免受捣乱学生侵害而使用的合理武力。”要知道在中国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明确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那些热烈讨论中美文化差异的朋友看了这个是不是很反直觉很反常识甚至有点荒谬?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是你们的想象。


    说完这件事本身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我想说一些我个人的一些想法。我本人都是第一次看到执法记录仪的画面,这个视频的作者如果能从公共记录中翻到警察执法记录仪的视频那他一定知道这个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可是为了吸引眼球故意用这种挑起观众神经和冲突的标题,观众也没有一个去真正了解事情的全部,也不会基于理性和法律来分析这件事,有孩子或者把自己教育孩子过程中的艰辛或者把对自己孩子无微不至的关心代入进来或同情或指责,没孩子的把自己小时候被父母惩罚甚至虐待的经历代入进来觉得我活该恨不得我被重判。另外加上一些看热闹的调侃或者冷嘲热讽润人遭受帝国主义铁拳的。其实当时被戴上手铐坐上警车送往监狱的整个过程我都是很平静的,甚至在监狱里我都当成一次特别的人生经历,睡了一觉,吃了两顿饭,洗了一个澡,感觉还真的挺特别(有兴趣我可以另开一个话题说),毕竟人生的意义就是经历本身,而又有几个人能体会到这么特别的经历呢。我脑子里想的最多的就是这场景真的跟美剧里面一模一样啊,我甚至在想把我关个一年半载的,让我在里面静下心好好学点什么,至少把英语学好。出来的时候再找政府赔一笔钱,这肯定比我在外面赚的多啊。取保候审住在外面的那段时间,我在熟悉美国相关法律的过程中想了很多。为什么被捕,除了遇到一个无知又渴望立功的警察难道没有一点点那种隐含的种族歧视或者说对华人的偏见和刻板印象吗?看了所有人评论,每个人都在说要入乡随俗,但是没有一个人想过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他的俗或者说主流文化是从哪里来的?不管一个移民国家的文化是用大熔炉的形式把各个国家的文化搅合在一起,还是用马赛克的形式将不同的民族文化拼合起来,华人这个占了世界六分之一人口的民族无论如何都应该主动积极的把自己的民族底色加入到这个熔炉或者有属于自己的一片马赛克。而不是逆来顺受单纯的去让自己变成别人喜欢的样子。要用自己那些优秀的文化去改变影响这个移民国家,让黑人白人知道什么是仁义礼智信,而不是到了春节让几个女人穿上旗袍男人玩几个杂耍在街上走上一圈。在这一点上,海外华人都知道,别说那些在欧洲大街上办公室不管不顾做礼拜的穆斯林,就是印度人我们都远远比不上,对于他们来说什么叫入乡随俗?不存在的。无论如何,华人在对孩子的教育文化上是优秀的,这是有实实在在数据可以证明的,吸毒率,犯罪率,名校录取率都能可以看到,而这些跟华人对下一代教育的重视或者说严厉密不可分的。既然是一种优秀的东西,我们就应该把这种东西加入和融入到整个美国的文化当中,而不是任由他们去决定我们该怎么做。但现实中有多少华人家长在美国管教孩子都是投鼠忌器胆战心惊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吃官司?多少华人家长对孩子严格要求而遭到非议?所以才会有那种挨打都要带回中国打的真实段子。难道华人就要像某些种族那样放任,任由他们把我们对孩子的教育拉到同一水平线上?我现在还记我读大学,那个年轻漂亮的英语老师说过的一段话,她说小时候父母逼着她练习钢琴的时候,她当时恨不得自己把自己的手给砍了,但是后来懂事了仅仅是弹钢琴给她带来虚荣心的满足都觉得当时的辛苦是值得的,真的感谢父母当时让她坚持下来了。我想,要是在美国,她会不会因为小时候不想弹琴报警说父母虐待她啊?毕竟她当时都想把自己手砍下来了啊。

    再说一下我对自己孩子教育的看法,很多家长受不了我做父亲的心太大,不负责任,居然让孩子在外面玩。首先这是一个社会问题,现在之所以大家对儿童安全敏感到一分钟的放松都觉得极其危险的程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媒体和互联网传播放大了这种民众的恐惧心理。之所以媒体和互联网喜欢渲染是因为这种新闻往往最能挑动父母的神经从而获得流量,而不是因为这个世界本身对儿童来说真的有多么危险。我是一个理性的人,只会根据事实而不是情感做出判断。事实是,在2023年美国FBI NCIC失踪人员条目里MPC编码记录标记为被陌生人绑架的总人数是285人(这个数字是儿童加成年人的总人数,具体的儿童被绑架数量没有找到),而能查到华人比较多治安也不是那么美好的纽约州2023年只发生1起陌生人儿童绑架,8起熟人绑架,39起亲属绑架。而同时期,根据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数据,2023年导致美国儿童死亡或者受伤的车祸发生数量是161478人,其中死亡人数1019人,而且这个死亡人数是最近十年最低的一年。从这个概率的角度看,那些重视儿童安全一分钟都不让孩子脱离自己视线的父母最应该做的就是不让孩子坐车出门,毕竟出事的概率比她们独自玩耍被变态绑架的概率高出那么多倍,真的太恐怖了。在美国的华人家长应该都收到过安柏警报吧?我想知道你们每年大概收到过几次呢?我所在的区域一年大概低于5次,而且每次点开基本上都是家庭绑架,照片姓名一看就是父子或者父女关系。人生本来充满了风险和挑战,作为父亲我为什么要因为担心这么低概率的事情而阻止她们自由的玩耍感受这个世界呢?她们早晚要学会独立的面对各种问题,早一点学会如何应对问题和保护自己比晚一点好。我心目中的安全是教会她们保护自己的方法,而不是24小时死死盯着她们。你们说让6岁的儿童独自在家门口玩耍太不安全,那些八零后九零后父母想想自己6岁的时候在做什么?想想我自己6岁的时候需要每天独自走路15分钟去学校上学,一天两个往返,休息的时候也是跟邻居小伙伴漫山遍野的跑,吃饭的时候父母到处找。别说是因为那个时候治安好,稍微对那个年代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中国八九十年代是社会治安最差的时期,要不然就不会有几次全国严打了。记得那时国道铁路旁边都是打击车匪路霸的标语,什么是车匪路霸,这个词对于很多年轻一点的网友都是陌生的,真正的公然在国道上拦路抢劫,火车是一整列一整列的偷甚至抢。还记得那时的大城市的火车站广场是什么样子?路边有多少残疾儿童乞讨?公交车上有多少扒手?其实很多美国人也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回忆他们当年很小的时候送报纸送牛奶赚零花钱,拿着枪带着更小的弟弟妹妹出去打野兔子。他们把那种过分关注过分保护孩子的父母叫Helicopter parent。
    其次,这个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你希望把自己的女儿当成温室里的花朵,宠爱成一个公主,让她将来成为公主,而我希望我的女儿将来能像古墓丽影里的劳拉一样,勇敢且具有冒险精神。而我的女儿确实也比大多数同龄的女孩子要强一些。她们去过的地方可能要比很多成年人都多,她们经历的事情也比大多数同龄人要丰富。我不是说那些把女儿培养成公主的不好,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没必要用自己的标准和价值观来批判我对孩子的培养方式。

    还有很多国内翻墙出来看的网友,是抱着看润人被美帝欺凌羞辱的好戏的态度。其实这大可不必,跟你们讲个例子。以前我老家有个县,他们那里走出来当大领导的特别多。这个县的官场环境跟其他地方都不一样。凡是上级组织部门来调查了解当地干部情况,他们无论关系好坏,哪怕是政敌都一概只说好话只说优点,从来不揭短告状。为什么呢?他们的逻辑很简单,自己的上级升官了腾出位置他们有进步空间,讨厌的同事升官调走了少了一个碍眼的。都要走了,说句好话结个善缘,以后还留一份香火情,到底是老乡,将来出去也好办事。同样对于我们这些润人,其实也是一样。高端的人润出来了,就把国内的好机会腾出来留给了你们,低端的人润出来,给你们节约资源省得你们还要养我们这些低端废物。外面的华人多了,你们将来不管是出来投资做生意还是旅游,多几个说中文的,多几个中餐馆,总归也是要方便许多,何必这么仇视呢?相煎何太急啊。

    一年多以前就了结的事情突然被翻出来,让我又回忆起当时自己住在外面时想的那些问题。可惜时间太短整件事就结束了,所以很多事情都还没来得及做。被逮捕坐一天牢虽然是难得的人生经历但总归不是一件好事,已经发生的事情没办法改变,想的就是如何让这件不好的事情产生一些正面的意义。我想过要找警察赔钱,但是呢这个时间太短了,也没有受到什么太大的损失,估计赔的钱都不够律师费。这种记录在美国也没有对我产生任何不好的影响,因为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看到这样的记录都知道我是被错误逮捕的受害者。我也想过通过这个案件推动佛州甚至联邦做一个类似犹他州的Free-Range Parenting Law的立法。把孩子的教育权还给父母,由父母而不是政府来决定孩子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立法,保护父母的育儿权和减少不必要的政府干预。以前条件不可能不成熟,但是这个视频如此高的播放量让我看到了一点点可能。尤其是现在的川普解散教育部,把教育的权力还给各个州。如果对此有兴趣有意向的朋友可以直接跟我联系,如果力量够大,我们就尝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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