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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插手娃哈哈家族风波:怕的不只是企业倒闭,而是赔了自己一半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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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舞的大屌2025-07-21 08:41:00

一、最新家族内斗概况:诉讼升级,战线跨境
2025年7月,宗庆后去世一年后,娃哈哈家族爆发重大变局:

三名自称为宗庆后同父异母弟妹的子女,在香港高院及内地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冻结价值18亿美元的离岸信托账户并确认他们对其父遗产的继承权,同时寻求分割宗庆后持有的29.4%集团股份
紧接着,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成立专班介入,作为娃哈哈最大股东的国资背景正式“破冰”,不再沉默

至此,娃哈哈家族纷争从“家事”升级为一个带有跨境、金融、公司治理属性的公共事件。

二、国资角色早已介入:46%股份不是“僵尸股东”
娃哈哈并非纯民营企业,其重大事项常年与**国资平台相关机构(上城区财政局、文商旅集团)**挂钩,控股比例约占46%

过去几十年,国资“隐形参股”的结构以支持民企模式存在。但当企业核心治理崩裂,权责与风险同步浮现,国资“隐形投资人”角色不再可行,必须切实体入,以保护自身资产安全。

三、国资不干预,就是潜在亏损被动接受?
2025年初,宗馥莉试图将387件“娃哈哈”商标和部分上市公司资源转移至其个人控股的宏胜系公司,国资迅速出声制止,并介入谈判
如今,国资成立专班不仅是对家事介入,更意味着:

需清查离岸账户资产是否涉及国资参与或投资;

需评估国资所持股份在信托或股权争议中的真实归属;

需防止娃哈哈因家事崩盘导致资产贬值、股价下跌甚至失去控制权。

换言之,国资不是在“救民企”,而是在为自己保命、保盈利。

四、混合所有制漏洞全面暴露
娃哈哈的事情揭示了中国混改企业的核心矛盾:

参与红利时闭眼,出风险时亮身份:
国资入股民企时享红利;当民企家族传承出现纠纷时,国资“不得不上场”,以“援助姿态”介入。

战略控制与实际脱离:
国资参股结构决定了“半控股”优势,一旦公司出现实控人变动风险,国资有权介入维护“稳定”。

事前放权、事后夺权:
过去授权宗氏家族一手打天下、操盘经营,但当内斗出现时,又借口“搅局”,实际意味着再一次资本封杀和治理重塑。

五、跨境诉讼背后:资产属谁,难定论
这次诉讼不仅涉及18亿美元离岸资产,还牵涉350亿元境内外股份
。若诉讼顺利,通过股权稀释或法定程序分割,不但宗馥莉,国资平台也可能“肉受伤”。

更值得警惕的是:

若资产为娃哈哈集团公司资金,又未履行审计与决策程序,国资平台需要承担连带追责责任;

若资金属于宗庆后个人私产,跨境汇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也可能牵扯国资平台监管责任。

因此,国资委选择介入,是在转移事态风险、保护自己义务风险和资产安全。

六、“一半是商业、一半是政治”的幼狮式混合玩法
**股权上:**国资持46%大份额,一纸决定重大事项。

**商业上:**宗家凭影响力和经营权带动持续盈利。

**政治上:**地方政府不能任尔自由,否则要担责影响稳定。

这正是中国特色混合所有制操作模式的“残酷实录”,根本不是“放权给民营企业”那么简单,而是“你赚只赚表层盈利,我赚资本权与可能的下一轮溢价”。

七、结语:国资委插手,是为守护资产,更为防风险
总结来看,国资委此次介入娃哈哈家族事务,并非出于“救民族品牌”的爱国情怀,而是为了:

避免企业崩盘连带资产缩水;

防止公司治理失控带来的责任追究;

稳定地方经济、维护政治稳定指标;

阻止家族诉讼对大股东结构造成影响。

当家族争斗演变成“跨国信托+诉讼+股权分割”,有国资在企业中,国家监管机构就不得不上场护盘,生怕一切合法化资产变成“维权牺牲品”。

住在混改企业里的“民营大佬”,曾经高高在上,顶风作案;但当风向转变,被卷入家族争夺、资产划分、法律纠纷时,才发现——你所谓的“自由”,不过只是“国家认可的可控自由”;一旦失控,接盘者就是国资委。


此贴由狂舞的大屌重新编辑:2025-07-1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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